債務協商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05/03/182.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:不分派股息。3.其他應敘明事項:本公司104年度盈餘分派經董事會決議,依法提列如下:車貸(1)法定盈餘公積 0元(2)特別盈餘公積7,764,723,621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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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條第14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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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光金:新光金控代子公司新光人壽公告董事會決議104年度盈餘分配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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